对工程款应如何结算与清偿
永嘉法律咨询
2025-04-09
法律分析:
(1)工程款结算遵循约定优先原则,发承包双方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时间节点等执行。若合同约定不明,则可参照相关计价规范和市场价格进行结算。
(2)工程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有提交完整结算文件的义务,发包人需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审核。
(3)清偿环节,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,承包人可先催告。经催告仍不支付时,在工程适宜折价、拍卖的情况下,承包人可通过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拍卖工程,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。
(4)付款时间约定不明时,建设工程交付的,交付日为应付款时间;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,提交日为应付款时间;未交付也未结算的,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。
提醒:发承包双方应明确合同中关于工程款结算和付款时间的约定。承包人注意及时提交结算文件,发包人应按约审核支付。遇到纠纷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工程款结算与清偿要依规进行以保障双方权益。结算时,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、时间节点等执行;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,可参照计价规范和市场价格。工程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提交完整结算文件,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审核。
2.清偿方面,发包人未按约支付,承包人可催告,经催告仍不支付,除不宜折价、拍卖的工程,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拍卖工程,就价款优先受偿。
3.对于付款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,建设工程已交付的,交付日为应付款时间;已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,提交日为应付款时间;未交付也未结算的,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。
建议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结算和付款条款,避免模糊约定;承包人及时提交结算文件,发包人按时审核付款;产生纠纷时,通过合法途径解决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工程款结算应按发承包双方约定进行,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相关规范和市场价格;清偿时发包人未按约支付,承包人可催告,经催告仍不支付可依法对工程折价或拍卖并优先受偿,付款时间按不同情况确定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,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款结算上有约定从约定,这保障了合同的严肃性和双方的自主意愿。若约定缺失或不明,参照规范和市场价格能保证结算的公平合理。工程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提交结算文件,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审核,这是结算的正常流程。在清偿方面,发包人不按约支付,承包人有催告和进一步处置工程的权利,优先受偿权保障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。付款时间的确定规则明确了不同情形下的应付款时间。若您在工程款结算与清偿方面遇到难题,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结算规则:发承包双方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、时间节点等进行结算;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,参照相关计价规范和市场价格。工程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提交完整结算文件,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审核。
(二)清偿规则:发包人未按约支付,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;经催告仍不支付,除不宜折价、拍卖的工程,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,或请求法院依法拍卖,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。
(三)付款时间确定: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时,建设工程已交付的,交付日为应付款时间;已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,提交日为应付款时间;未交付也未结算的,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八百零七条规定,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,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。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,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、拍卖外,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,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。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结算规则:发承包双方按约定结算工程款,如计价方式、时间节点等。合同无约定或不明,参照计价规范与市场价格。工程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交结算文件,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审核。
2.清偿办法:发包人未如约支付,承包人可催告。催告后仍不付,除工程特殊情况,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折价,或请求法院拍卖工程,优先受偿所得价款。
3.付款时间:对付款时间无约定或不明,工程交付的,交付日为应付款时间;提交结算文件的,提交日为应付款时间;未交付未结算的,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。
(1)工程款结算遵循约定优先原则,发承包双方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时间节点等执行。若合同约定不明,则可参照相关计价规范和市场价格进行结算。
(2)工程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有提交完整结算文件的义务,发包人需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审核。
(3)清偿环节,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,承包人可先催告。经催告仍不支付时,在工程适宜折价、拍卖的情况下,承包人可通过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拍卖工程,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。
(4)付款时间约定不明时,建设工程交付的,交付日为应付款时间;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,提交日为应付款时间;未交付也未结算的,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。
提醒:发承包双方应明确合同中关于工程款结算和付款时间的约定。承包人注意及时提交结算文件,发包人应按约审核支付。遇到纠纷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工程款结算与清偿要依规进行以保障双方权益。结算时,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、时间节点等执行;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,可参照计价规范和市场价格。工程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提交完整结算文件,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审核。
2.清偿方面,发包人未按约支付,承包人可催告,经催告仍不支付,除不宜折价、拍卖的工程,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拍卖工程,就价款优先受偿。
3.对于付款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,建设工程已交付的,交付日为应付款时间;已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,提交日为应付款时间;未交付也未结算的,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。
建议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结算和付款条款,避免模糊约定;承包人及时提交结算文件,发包人按时审核付款;产生纠纷时,通过合法途径解决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工程款结算应按发承包双方约定进行,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相关规范和市场价格;清偿时发包人未按约支付,承包人可催告,经催告仍不支付可依法对工程折价或拍卖并优先受偿,付款时间按不同情况确定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,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款结算上有约定从约定,这保障了合同的严肃性和双方的自主意愿。若约定缺失或不明,参照规范和市场价格能保证结算的公平合理。工程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提交结算文件,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审核,这是结算的正常流程。在清偿方面,发包人不按约支付,承包人有催告和进一步处置工程的权利,优先受偿权保障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。付款时间的确定规则明确了不同情形下的应付款时间。若您在工程款结算与清偿方面遇到难题,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结算规则:发承包双方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、时间节点等进行结算;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,参照相关计价规范和市场价格。工程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提交完整结算文件,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审核。
(二)清偿规则:发包人未按约支付,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;经催告仍不支付,除不宜折价、拍卖的工程,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,或请求法院依法拍卖,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。
(三)付款时间确定: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时,建设工程已交付的,交付日为应付款时间;已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,提交日为应付款时间;未交付也未结算的,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八百零七条规定,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,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。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,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、拍卖外,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,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。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结算规则:发承包双方按约定结算工程款,如计价方式、时间节点等。合同无约定或不明,参照计价规范与市场价格。工程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交结算文件,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审核。
2.清偿办法:发包人未如约支付,承包人可催告。催告后仍不付,除工程特殊情况,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折价,或请求法院拍卖工程,优先受偿所得价款。
3.付款时间:对付款时间无约定或不明,工程交付的,交付日为应付款时间;提交结算文件的,提交日为应付款时间;未交付未结算的,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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